一日夜里,马恩第正在家中准备歇息时,一群兵卒突然破门而入,二话不说便将他拿住。
随后,这群兵卒还搜查了他的家,并从柴房中搜出了一堆金银,其中还有一条玉带。
那是秦王府三郎君翟明涵的玉带,作为百花楼一案的证物,它原本是该存放在县衙内。可马恩第万万没有想到,它却出现在了自己的家中。
随即,马恩第便被押回了县衙,薛县令当堂指控他就是百花楼一案的主犯。
薛县令乃言,是他勾结山匪,夜袭了百花楼,在劫掠的大批金银之后,又杀人灭口。
马县尉自然不服,可薛盛不仅手握金银、玉带等赃物为证,还给冯恩看了三张已经签字画押的口供,口供上皆言是受马恩第指使,同谋劫掠了百花楼。
马县尉明知自己是被冤枉,可面对这些证据却是百口难辩。
他当堂要求调验当日勘验凶案现场的记录,以此证明案发现场根本没有丢失钱财,而那条秦郎君的玉带也只是一件现场证物。
可是,当记录出现在他面前时,他才发现已经被改得面目全非。
至此,他终于意识到,是有人在有意陷害自己。